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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温县公安消防大队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

    信息发布者:qinzhidong
    2017-10-22 19:32:17    来源:温县公安   转载

    尊敬的市民朋友:
      随着我县天气逐渐寒冷,居民用火、用电、用气量增加,各类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增多,尤其是室内、走廊、楼梯间停放或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事故,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为预防火灾,保护人身,切实减少火灾事故发生,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,温县公安消防大队特别提示您:
      一、电动自行车不能在室内、走廊、楼梯间和安全出口处停放或充电,一旦起火将阻断逃生通道,严重威胁生命;
      二、电动自行车不能改装,充电器要配套,充电时保持警惕,闻到异味或听到异响立即断电,不超时充电,远离可燃物;
      三、定期检查家电线路及家用电器,发现隐患及时清除,出门时记得熄火、断电、关燃气,防止发生火灾;
      四、及时清理楼道、阳台、屋顶、房前屋后的可燃物,保持安全通道畅通;
      五、土炕、炉火、电取暖时,要与家具、衣物等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,检查土炕高温部位被褥有无碳化现象,不在电暖气上覆盖晾晒衣物,不使用“小太阳”等高危电取暖设备;
      六、不卧床吸烟,尤其酒后、睡前、疲倦时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;
      七、加强对鳏寡孤独、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,帮助检查室内燃气、电气、火源,及时消除隐患,嘱咐提醒消防安全注意事项;
      八、发生火灾不要贪恋财物,捂住口鼻弯腰快速逃离火场;
      九、一旦发生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;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,拨打96119举报;
      十、提倡家庭配备灭火器、防毒面具、逃生绳索等家用消防器材,以提高消防安全系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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